起重设备招标采购公告【资讯】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点击:[1]人次
起重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起重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轴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第十标段)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备案[2008]10号文件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轴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第十标段)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备案[2008]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轴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第十标段)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利民开发区)哈轴路北、环保大街西。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十标段:哈轴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起重设备采购。
计划工期:2012年7月1日-2012年9月1日(具体供货时间按合同要求)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报名当日为准),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
设备制造商在行业内有制作、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设备运行可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设计、设备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的全程服务。
3.2第十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认证证书,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出具的核定证明。
3.3资产关联公司只允许有一家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4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主要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5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持单位介绍信到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标段: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出具的核定证明及类似销售业绩合同材料等。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9:00时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A座(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邮编:150001
联系人:王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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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楼
邮编:150090
联系人:张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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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邮箱:hljzxzb@16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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